当诉讼当事人之一在案件悬而未决时死亡时,有法律规定案件如何进行。即使在这种情况下,通常也可以继续诉讼。当受影响的个人在进入法庭之前死亡时,通常可以提出索赔,并且幸存的家庭或配偶可能拥有有效的权利。

持续的诉讼

根据具体情况和提起诉讼的具体州,如果提起诉讼的人死亡,通常仍然可以继续进行,直到案件在法庭上结束或通过双方之间的和解完成。可能改变这种情况的因素包括参与者、当前的特定问题以及管辖索赔细节的国家法律。如果没有幸存的家庭成员或其他已经涉案的人,在律师有机会寻找遭受被告损害的任何其他当事人之前,案件可能会停止并结束。

案子持续下来的因素

有一些法律可以保护诉讼免受将提起诉讼或已经参与诉讼的人死亡的影响。一些民事诉讼有多方提出索赔并寻求损害赔偿,其中可能包括受到同一公司或个人伤害的朋友、家人或陌生人。死者的幸存者或与此事有某种联系的家人可以继续并帮助完成此事。 

例外情况

对于替代死者的新人来说,他或她可以这样做,除非诉讼适用于某些问题,例如针对已故人的诽谤或诽谤。恶意起诉和非法监禁也是例外,因为它们专门适用于死者。如果案件仅针对提交诉讼文件的人,则不可能继续诉讼。然而,除了某些例外之外的任何情况通常都提供了持续诉讼的可能,即使最初的当事人已经死亡,案件仍旧可以继续。

死亡时没有启动诉讼

死者遗产的私人代表可以在死者去世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这是代表该人的财产。当诉讼已向法院提起并适当提起时,代表人将死者所在地作为其个人代表,作为相关诉讼的当事人提出索赔。受伤或死者的律师或继承人将收到此变更的通知。这可能会让律师有时间改变诉讼期间将发生的具体行动和活动。

特别规定

当死者提出人身伤害索赔时,索赔可以通过管理这些事项的生存法中可能存在的特殊条款进行。特别是车祸或其他涉及交通的事件可能会发生这种情况。这些特殊情况会根据事故和伤害是否是导致该人死亡的原因或该人是否因其他问题(例如年老)而死亡而影响案件。对于事故不是死亡原因的情况,所有损害在该人死亡时停止。可恢复的损害仅存在于该时刻,并且只有死亡时刻才会连接损害赔偿。

导致人员死亡的事故适用不同的法律。这通常是非正常死亡的情况,由遗产或幸存的家庭成员提供。可能的损害赔偿通常会增加,以帮助幸存者弥补死者在世时本应赚取的收入不足。然而,索赔可能需要终止或更改为非正常死亡而不是人身伤害索赔。律师和代表以及其他相关方通常是同一人。 


原文发表于HG.org

纽约天成律师事务所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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